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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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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六章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。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(www.365lvshi.com) (版权声明:本站内容、观点、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,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,如需转载,必须注明《来源:中国法律法规大全law.365lvshi.com》,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,本站将定期调查侵权情况,一旦发现,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。*欢迎网友举报*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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